
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冠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免除西藏籍返藏大学生隔离费用工作的通知》,按照市领导批示精神和市应对新冠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关于免除察雅籍返藏大学生疫情隔离费用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1月7日24时期间,察雅籍返藏大学生(含特校学生)从区外返藏过程中在区内集中隔离、在区外被隔离且费用由个人支付的情况
符合申报条件的大学生(含特校学生)带齐相关资料,由个人上交至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报。
1.西藏籍返藏学生集中隔离费用申请表(附件1)
2.西藏籍返藏学生集中隔离费用统计表(附件2)
3.关于报销集中隔离费用的申请书(附件3)
4.学生证(包含封面、内容)复印件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解除隔离证明原件
7.隔离酒店住宿发票,付款凭据
8.开户银行(具体到办卡的银行),户名和银行账号。(注:开户行名称要写全称,如: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察雅县支行)
即日起备齐以上材料,在2023年2月10日前交至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上报至县教育局,逾期未报,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特此公告。
附件1、附件2:西藏籍返藏学生集中隔离费申请表及统计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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