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至17日,自治区人大监司委副主任委员赵小舟率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县吉塘镇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及王卡乡川藏铁路13A标段,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及实施办法等生态领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文生,县委常务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刘世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俞峰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核查了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审批项目严守生态红线、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应急响应机制以及环保执法队伍履职等情况。
赵小舟副主任委员在检查中强调:一要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奖惩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坚决纠治突出问题;二要强化服务意识,优化管理流程;三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耐心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四要勇于担当尽责,切实扛起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
此次检查对我县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依法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县将认真落实检查组要求,持续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