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0日,永康一男子因利用微信发送多条带有辱骂、威胁警察性质的文字及语音,因威胁人身安全被永康市公安局象珠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八日。
9月5日下午,永康市象珠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遭到了电话恐吓。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核实情况,报警人陈先生称:下午三点左右,我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的恐吓电话,该男子连声辱骂、恐吓我的家人,且声称要杀我全家。
了解情况后,民警打通该陌生男子的号码,同时向其告知身份,男子一听是警察就立马挂断了电话。
随后,男子利用通话记录添加了民警的微信,并发送多条辱骂、威胁文字、语音,对民警进行人身攻击,甚至进行了一段“说唱”式辱骂。
经查,李某,26岁,永康人,做地产销售。当日下午李某上班闲着无聊,便随意拨打了一个号码,威胁恐吓他人后还添加民警微信,发出多条辱警微信语音,扬言“给你三年时间抓住我”,民警一再理性地对李某提出警示,并指出其利用微信辱骂警察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男子微信聊天截图


9月10日,民警通过侦查研判锁定李某的真实身份并在东城街道李某家中将其抓获,被抓后的李某对其辱骂、威胁警察的违法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向民警郑重道歉,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做这样的事情。
警方提醒: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任何言行都受到法律的约束,对威胁、辱骂民警、辅警,阻碍民警、辅警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惩不贷。
太嚣张!小编觉得处罚太轻了!
来源:FM93浙江交通之声 陈瑶 施语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