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
改革将通过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

要着力打造工程造价改革先行示范区
根据建设部改革工作方案,结合浙江实际,研究制定全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细则,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完善招标投标的评标方法和合同计价条款,构建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
要着力打造计价依据动态管理实践典范
组建由企业、科研院校、社团组织等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的计价依据动态调整专家库,形成省造价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动态调整专家具体编制、项目建设人员参与测算的多层次、多专业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要着力打造全国领先、
具有浙江特色工程造价数字化平台
大力推进造价数据监测工作,不断强化造价数据积累,建立和完善典型工程造价数据库;深入开展指数指标体系研究,编制发布各类造价指数和典型工程造价指标;充分依托数字化平台对造价数据进行融合、分析、运用,形成科学先进的指数指标数字化应用体系,服务建设市场各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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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城乡建设
编辑 | 三酱
校对 | 阿森 Zer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