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后驾车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历来是交警打击的重点
可每年总有那么一部分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据了解2020年东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查处酒驾交通违法1491起,醉驾354起,再次酒驾83起,390人驾驶证被吊销。
被吊销驾驶证主要有醉驾、再次酒驾、酒驾致人重伤或死亡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来看
主要集中在晚上至凌晨时间段,占查处总数的85%。20-40岁、40-60岁两个年龄段中的男性,占总数的95%,初中文化程度占多数,占总数的53%;4-10年及以上驾龄 “老司机”居多,占总数的43%;无证或驾驶证被暂扣或被吊销占有一定比重,占总数的11%;驾驶小型汽车的自由职业者居多,占总数的88%。
被查处酒驾违法行为人集中在中青年,主要是这部分人社交面广,应酬多,夜生活丰富,易在酒桌上放松警惕,受地域酒文化的影响,聚会往往会持续到深夜,加上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缺少法律敬畏心,违法犯罪后需承担后果估计不足,心存侥幸。特别是部分“老司机”过于自信,自认为驾驶技术好,对道路状况和交警查处规律有把握,以身试法。
那为什么在严管态势下仍有这么多驾驶人铤而走险呢?
一方面是机动车、驾驶人快速度增长,据了解,机动车驾驶人达到了35万余人,机动车保有量达到了33万余辆,由于素质不一,摧生了部分酒驾人员,从2020年查处酒者中,领证不到1年就有42人次;另一方面是侥幸心理是大部分酒驾司机抱有的心态。他们自认为喝酒不多,达不到酒驾标准;或自认为掌握交警查酒驾的规律,想和交警斗智斗勇;或自认为酒量高,清醒得很,开车不是问题。
其实大部分司机都知道酒醉驾的处罚严重度和后果,但在酒桌上却将开车不喝酒的法规丢之脑后,总想着酒后怎么躲过交警的检查,一旦被查,总寻找这样那样的理由表示“很后悔”,“再也不喝酒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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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阳交警
编辑 | 三酱
校对 | 阿森 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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