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公司党委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地。为帮助广大干部职工理解“两个清单”内容,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们以漫画形式解读“两个清单”的相关内容。本期,我们聚焦“公务用车规定”。



“两个清单”相关规定链接
负面清单
1.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违规安排公务用车经费预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不得在车辆维修等报销费用中虚列名目或夹带其他费用(负面清单第37条)。
2.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在领取公务交通补贴或出差补贴后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负面清单第38条)。
3.严禁违规安排使用业务保障用车,不得擅自变更、增加车辆行驶目的地、捎办其他事项,不得使用公务车辆办理个人事项等(负面清单第39条)。
4.严禁违规将公务用车登记在所属企业或个人名下,不得违规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负面清单第40条)。
转自:中国葛洲坝微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