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白云中队查处了一起损毁道路附属设施案件,并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同志,昌盛路有护栏被拆掉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白云中队的执法队员接到举报信息后,立即到现场进行核查。现场发现昌盛路路段有段长约18米绿色护栏已被拆除。经调查,确定是附近某汽车修理厂为方便车辆通行,对护栏进行了拆除。执法队员对汽修厂员工进行了普法教育,并要求其立即整改,最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现护栏已恢复原状。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此提醒,安全问题不容马虎,护栏属于道路附属设施,起到减少交通冲突、优化秩序、保障出行安全的重要作用,不可或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动、损毁、收购道路附属设施。
法条链接:
《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号外!号外!
我们有粉丝群啦
加入我们,发现东阳趣事
不定期发放粉丝福利
举办有趣的线下活动
你也一起来玩呀
🔔🔔🔔
(添加好友小编会拉你进群)
end
来源 | 东阳综合行政执法
校对 | 阿森 Zero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