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知提前复工怎么办?
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
召开的市疫情防控工作第6场新闻发布会,
还针对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汤荣添表示,1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除外。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上述特殊企业如须提前复工,必须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四个到位”,并且至少提前2日向所在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提供提前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镇区指挥部收到备案材料以后,应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尽快出具备案意见,对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
复工后,企业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应急联系,每日将本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报送所在镇区指挥部。
镇区指挥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发现复工企业不符合规范情形的,应当立即督促企业按规范采取防控措施。各部门要积极帮助报备企业创造条件安全有序复工,指导和支持复工企业完善防控设施设备,加强管理规范、防护知识的培训,指导员工加强健康管理。
汤荣添表示,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是强制性规定,不是建议。即除了明确例外的情形之外,其他企业均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开工。
如市民发现复工企业不符合规范情形的,可拨打各镇区公布的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或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如有发现违法相关规定的企业,广大市民可及时进行举报。
东区举报电话:
0760-88335910
值守时间:
8:30-12:00、14:30-17:30
热线电话:
0760-88320918
值守时间:
12:00-14:30、17:30-次日8:30
再次呼吁东区广大企业,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请务必遵守相关规定!
转载自:东区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