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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限期!过渡期结束后,违标车辆仍上路行驶的将依据相关法规查处!

三个月限期!过渡期结束后,违标车辆仍上路行驶的将依据相关法规查处! 东区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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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6月20日起,中山违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将正式结束!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

今年6月20日起  

中山违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

将正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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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1日起,中山对符合新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上牌,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


对在用的既不符合新标准也不符合旧标准的违标电动自行车,中山设置了1年的过渡期(2019年6月21日至2020年6月20日)



目前

距离过渡期结束不到三个月

过渡期结束后

违标车辆仍上路行驶的

将依据相关法规查处!



违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规定

(一)违标电动自行车上路需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过渡期结束后不得上路行驶。

(二)过渡期到期后,对于违标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将严格按照机动车处理,无证驾驶的按规定全面予以罚款、记分、拘留。

对酒后或醉酒驾驶违标电动自行车的,

同样按照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所以,大家不要以为骑违标电动自行车

就可以肆无忌惮的酒驾醉驾!


没换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们

该上牌的上牌

该置换的置换

切记不能心存侥幸

违规上路!


文章来源:中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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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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