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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帖 | 发票丢了怎么办?莫慌,发票丢失报告线上办操作指引来啦!

实用帖 | 发票丢了怎么办?莫慌,发票丢失报告线上办操作指引来啦! 东区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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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发票丢了怎么办啊?去哪报告登记呢?麻烦吗?



发票丢了怎么办啊?

去哪报告登记呢?麻烦吗?

最近都是雨雨雨,能在线上操作吗?

别担心!别担心!

发票丢失报告线上办操作指引这就来!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丢失自行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可线上办理。如需要进行税务处罚的,请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处罚。





线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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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以企业身份进入,依次选择【我要办税】--【事项办理】--【发票】--【发票挂失损毁报告】,点击【办理】可进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界面。



2


点击【新增】,在新增的一行里填写相关发票信息,其中挂失类型可以选择 “丢失”、“被盗”、“损毁”,缴销类型可以选择“空白发票丢失、被盗”、“已验旧发票存根联丢失被盗”、“未验旧发票存根联丢失被盗”。据实填写表格完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附报资料”界面。



3


上传完“附报资料”,点击“提交”即可。



粤税通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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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微信粤税通小程序,选择【企业业务】,点击【涉税事项】--【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模块进入。



2


填写好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弹出提示“确认提交报告?”,点击【确定】。



3


上传资料后点击【提交】,提示“提交成功”即可。








纳税人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税务机关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纳税人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处罚,有证据证明丢失发票属于对方或第三方责任的,不予处罚。


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 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 号、第44 号、第48 号修改)第三十一条






素材来源:中山税务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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