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动方案》明确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治理范围包括在广东省辖区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涵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实施艺术、体育、科技、综合实践活动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包括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含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其他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各类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
《行动方案》提出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主要包括以下三大点、10小点的内容:
大力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规模
1.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全省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专项行动期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在现有数量上大幅压减。
2.从严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统筹做好面向各学龄段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类)培训。
大力整治违规办学行为
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行动方案》要求
素材来源: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