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建立资质常态预警和动态核查机制加强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一)常态比对
依托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国家现行政策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要求嵌入系统中,每日凌晨对我省审批资质建筑业企业中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与资质标准进行自动比对。
(二)资质预警
当比对发现企业注册建造师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时,自动在相应资质后标注“资质预警”,企业可以登录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预警结果。
(一)重点监管
对被标注“资质预警”“资质异常”等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二)限制申报
被标注“资质预警”“资质异常”的企业,在被标注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事项。
(三)审慎选择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预警”“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
(四)严格审查
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应当严格资格审查,不得将项目发包给被标注“资质预警”“资质异常”的企业;限额以上的项目,许可机关依法不得向选用被标注“资质预警”“资质异常”企业的建设单位核发施工许可手续。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建立资质常态预警和动态核查机制加强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宽进、严管、重罚”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更好统筹建筑业发展和安全,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决定建立资质常态预警和动态核查机制,加强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现就《关于建立资质常态预警和动态核查机制加强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在2025年1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邮 箱:zjtsccwork@hebmail.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1.关于建立资质常态预警和动态核查机制加强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管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11日
综上通知内容,后面建筑企业为了资质的稳定性,要的证书肯定是要偏稳定性了,毕竟系统是每天都会自动查询,不得不说系统是越来越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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