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林景雅园门面房
出租方
南京交通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南京市浦口区街道象山路18号18-21室、18-22室商铺 ,两套房产共计258.09平方米(21室129.37平方米、22室128.72平方米),此两处房产均为公司完全自有产权,产权情况清晰。
出租条件
此房产用途为商业用房,经营模式为单纯出租,因两套房共用一个楼梯间,作为1个标的对外整租,招租方式为公开方式出租。
1、租期:36个月;
2、招租底价:10000元/月;
3、出租面积:258.09平方米;
4、租金增长方式:无
5、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支付(先付后用);
6、租金价格中不含水电费,水电费独立挂表,由承租方另行支付;
7、租赁房屋按现状交付;
8、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经营满5年以上的法人企业;
2、意向承租方须遵纪守法、不违法乱纪,不得用于开展封建迷信、非法传销、黄赌毒及其他不法行为的经营活动;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信用;
3、意向承租方承租该房产后不得转租、不得群租、不得从事不法活动和改变房屋结构等,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招租公告日期
招租公告起始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招租公告终止日期:
2024年11月3日
报名程序
意向客户须在公告时间内至公司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表,由经办人员初审客户资格后,报经分管领导同意确认客户报名资格。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58581740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69号南京交通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人遴选方式
报名截止日,只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出租,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时,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承租人,原则上按以下方法比选:报价高者为承租人,若出价一致,组织二轮报价(不低于招租底价),直至确定承租人。
介绍
林景雅园门面房
投诉电话:025-58581756
联系人:祖丽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