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密切接触者:“7+3”调整为“5+3”
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
入境人员:“7+3”调整为“5+3”
离岗轮休的高风险岗位人员:7天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监测
在管的次密接人员立即解除隔离
通知明确,对当前在管的集中隔离管理满8天,且符合“人、物、环境”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即时解除集中隔离;对集中隔离管理满5天但不足8天,且“人、物、环境”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可解除集中隔离,闭环接转返回社区后继续完成1-3天居家隔离。
同时,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在管的密接的密接立即解除隔离。
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转居家隔离如何衔接?
通知明确,集中隔离人员在入住后2天内填报目的地信息,目的地社区在接收信息后及时予以确认。
对集中隔离满5天的人员,经目的地社区确认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目的地防控指挥办安排“点对点”闭环接转至目的地居家隔离,不可搭乘飞机、火车、高铁、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属地社区“三人小组”督促落实好居家隔离措施。
不具备条件的,在原隔离场所继续完成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素材来源:南方+、中山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