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不可以。惠州市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首要条件,申请缴存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雇主或雇员必须为本市户籍。
A:可以,根据规定,户籍在本市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并以个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有稳定收入的,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可申请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
A:个人自愿缴存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享有同等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权益。符合条件的自愿缴存人员,亦可享有二孩家庭购买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等政策福利。
中心于2021年3月发布《惠州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出台该政策的初衷,是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加大对就业人员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尤其是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人群,通过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样可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福利,进一步发挥制度的优越性。
A:
职工可以提高解决自身住房问题的能力。职工有一笔稳定、长期的住房储金,可作为购房还贷稳定的资金来源,减轻还贷的压力。
职工购房贷款时可享受优惠的利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利率,减少利息支出。
实际增加了职工的收入,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还可增加职工个人的利息收益。
可以减轻缴税负担,单位和职工扣缴部分(国家规定政策范围内)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不计入纳税基数。
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的专项储金,在退休时一并提取,可作为职工养老金的补充,对职工的晚年生活起到保障作用。
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开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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