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调整工作已启动,所有已开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在8月底前完成全体在职职工缴存调整工作,逾期将影响职工权益。
缴存调整工作
由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完成
本文整理出
最新缴存基数、缴存限额
办理注意事项
及线上操作指引
跟着做不迷路
2025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为惠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设区城市2024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31765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4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的月平均数。
注: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按月均分)未超过以上限额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月平均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最高以上述限额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公式:月缴存金额 = 月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 月缴存基数 × 个人缴存比例。
2025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812元;2025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7624元。
(即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及职工扣缴部分分别按最高比例12%计算,最高缴存限额分别为31765x0.12=3812元,单位及个人扣缴最高缴存限额合计为3812+3812=7624元)
注:职工缴存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之和,不得超过汇缴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限额。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日期区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所有已开户并正常缴存(按月、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在2025年8月底前完成全体在职职工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的调整工作。
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缴存额后,应以一定的方式告知职工本人,缴存基数及缴存额降低的职工须职工本人签名确认。
单位经办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非特殊情况线下不受理此项业务。
①扫描上传《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调整清册》一份;
②扫描上传《单位在职人员工薪表》一份;
③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须正反面扫描上传);
④住房公积金中心认为需要反映企业真实性的其它材料。
单位经办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http://www.hzzfgjj.cn/ish/)。
①在网厅系统单位版首页,点击“系统菜单”—“归集业务”—“缴存基数调整”,系统默认打开缴存基数调整办理页面。
②如调整人数较少,可逐笔录入。点击列表上方的【录入】按钮,在编辑页面录入要调整基数的个人账号及新的缴存基数,点击【确定】按钮,基数变更列表会显示已录入的个人记录。
③如调整人数较多,可批量导入。点击页面上的“归集导入模板”链接下载导入模板,按缴存基数调整模板的填写说明填写要调整基数的信息,点击列表的【导入】按钮,上传文件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后基数变更列表会显示已导入成功的个人记录。
④逐笔录入或批量导入缴存基数调整记录后,点击列表上方的【保存】按钮保存记录。
⑤在电子档案材料列表上传业务所需资料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核。
⑥注意事项:当点击【提交】按钮后,如系统弹出【批量数据校验错误,请查看详细信息】提示框,先点击【确定】按钮关闭提示框,将鼠标移动到信息列表有颜色标识处,系统会显示该笔记录校验不通过的错误提示,单位经办人须根据错误提示修改或删除对应记录,再保存并重新提交。
①在网厅系统单位版首页,点击“系统菜单”—“归集业务”—“缴存比例调整”,系统默认打开缴存比例调整办理页面。
②输入“变更后单位缴存比例”、“变更后个人缴存比例”和“变更原因”,点击【试算】按钮,试算列表会自动反显该单位下所有正常状态职工的比例调整明细,如下图:
③在电子档案材料列表上传业务所需资料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核。
以上两项提交完成后,可在“系统菜单”—“我的申报”—“申报查询”查看申报业务的办理进度以及审核意见。
注:单位不允许存在缴存登记未入账的业务;个人账户状态不能为销户或封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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