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里河街道四河社区的悦悦家拿到了近4万元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
小悦悦于2011年被省立医院确诊为小脑蚓部髓母细胞瘤,手术费用花了30万元。2013年全年手术及化疗等医疗开支约9万余元。手术及治疗费用给这个原本不就富裕的打工家庭带来了巨大负担。在了解到小悦悦家的情况后,庐阳区民政局和四里河街道及时对其展开救助,为其办理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为其申请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39637元、临时医疗救助金4500元,并送去慰问金5000元。
今年6月,针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支出性”贫困家庭,区民政局在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的基础上,认真调研并出台《庐阳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此项政策的实施,可以为与小悦悦类似的困难群体解决更多的实际困难。
据了解,该政策的救助对象是户籍在庐阳区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社会散居孤儿,优抚医疗补助后仍然困难的、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2倍)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
在救助病种上,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社会散居孤儿、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不设病种限制;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因病致贫困难人员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主要病种为尿毒症、白血病、心脏病、恶性肿瘤等,其中包含了若干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中未涵盖的病种。
根据该政策,个人自付部分的起付线为1.5万元,年救助封顶线为6万元。救助对象在接受了合肥市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后,若符合条件,可继续申请我区的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享受双重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