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8000元一平方米,今天突然涨到9000元。以往,在一些地方,在售楼盘“一天一个价”现象并不少见。今后,这种情况在惠州将被禁止。楼盘价格一旦定下来不能随意变更,如果开发商在备案价格的基础上“任性”涨价或乱打折,将被“锁盘”。
继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惠市发改价﹝2016﹞98号文”)以及召开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座谈会和开展系列巡查之后,28日下午,惠州市发改局、市房管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商品房价格申报监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晰了多个具体事项,对开发商楼盘价格申报给出了详细的操作指引和严格的规定。

两个《通知》的招数
1 限高:申报监制价格不得高于该楼盘项目前3个月的网签交易加权平均价。
2 限低:从11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际成交价低于监制价格10%的,将限网签功能。
3 限时:10月18日以后,重新办理价格申报监制的,60天内不予办理价格调整的申报监制。以价格部门完成申报监制之日起计。
4 亮价:惠城、仲恺价格主管部门完成楼盘项目价格申报监制后,将楼盘申报监制办理情况及价格在其网站上公布,方便市民查阅。
5 曝光:惠州价格主管部门将常态化加大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价格违法案件从严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限高▶▶
不能超过该楼盘或片区前3月加权均价
惠州要求存在不申报价格监制擅自售房或“高报低标”等问题的开发商要向当地发改部门重新申报调价监制。但如何申报以及申报价格怎样确定,一些开发商代表仍然感觉“蒙查查”。对此,市发改局、房管局及时跟进发布《通知》,明确了商品房价格申报监制的具体细则。
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房管局已于10月22日调整好预(销)售系统,所有在售楼盘都需在预(销)售系统及时录入监制价格。从11月1日起,未重新录入监制价格的,将无法进行网签。
记者留意到,《通知》设置了在售楼盘项目的价格“天花板”,划定了近期房价的“红线”,希望避免开发商擅自调价现象,防止部分楼盘在当前的楼市情况下跟风涨价。

具体标准是如何设置的?惠州市发改局副局长邹伟明介绍,需重新申报监制的开发商,要分别按惠城区、仲恺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申报价格不得高于该楼盘项目8月、9月、10月1—15日(以下简称前3月)的网签交易加权平均价。具体来说,网签交易价格以房产局交易中心提供数据为准,8月、9月、10月1—15日价格权重分别为1:2:7,按照这一原则计算出前3月加权平均价格。
其中,上月无交易的,其权重归并入下一月计算,8月无交易的仅保留9月、10月权重,只有一个月有交易的可选择直接以该月数据作为平均价或归入前3月无交易类别处理。“该项目前3月无交易数据的,选取该项目所在区域3平方公里范围内3个在售项目前3月网签价格代替该楼盘网签价格进行监制。”他说。
为何选择最近3个月作为参考坐标?惠城区发改局副局长廖永高此前表示,主要是考虑到这3个月基本是一年来商品房销售的最高价格。也就是说,近期的在售住宅价格不能比这水平更高了。
加权平均是统计学的一个概念,一组数据中某一个数的频数称为权重,简单说就是,数值乘以频数再除以总数据个数就是加权平均了。
假如某楼盘8、9、10月份每平方米价格分别是7000元、8000元、9000元。按照1:2:7的价格权重,其计算方式是(7000元x1+8000元x2+9000元x7)÷(1+2+7)=8600元。
限低▶▶
住宅公寓实际成交价不能低于备案价10%
除了杜绝开发商随意涨价,惠州还明确了楼盘实际成交价与备案价之间的高低关系。
邹伟明此前向南方日报记者表示,“惠市发改价﹝2016﹞98号文”最核心内容是,商品房实际成交价格不得突破监制价格,下浮幅度不得超过10%,成交价格低于监制价格10%的,预售系统将限制其网签功能,即“折扣超10%锁盘”。
《通知》明确了开始执行此规定的具体时间。从11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际成交价低于监制价格10%的,将限制网签功能。
不过,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称,住宅、公寓以外的非住宅类商品房不受成交价不得低于监制价10%及两个月不得重新申报监制的限制,但需在预(销)售系统录入监制价格,且录入监制价格、现场公示价格等标价须与监制价格一致。
限时▶▶
10月18日后重新备案60天不能调价
《通知》明确,将严格执行价格申报监制时限。凡是2016年10月18日以后,重新办理价格申报监制的,60天内不予办理价格调整的申报监制。具体以价格部门完成申报监制之日起计。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开发商今后将不能在短期内频繁涨价,近期房价有望保持平稳水平。
亮价▶▶
晒房价倒逼开发商明码标价
新的监制价格出来后会在官网公开,这是发改部门首次公开商品房监制价格。希望公布后能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让买房者心中有数,也能接受媒体和市民监督。与此同时,惠民之家网站也将与房管局官网同步公开,市民可同步查询监制房价。
而此次《明确通知》明确,要严格执行商品房申报监制公示工作,价格部门完成楼盘项目价格申报监制后,须将楼盘申报监制办理情况在其网站上公布。
“这是用晒房价的方式倒逼开发商明码标价。”有业内人士认为,以往监制价格没有在网上公开,市民买房要去销售现场才能看到这个监制价格,不利于便捷货比三家。同时,也可以避免开发商不明码标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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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3:系统将按照“一房一价”进行公示,不公示楼盘将不准予网签
小伙伴们,这是不是你们期盼已久的查询功能呢,有了这个,买房再也不会蒙查查,也不用担心开发商玩虚的啦!
特别提醒:目前很多楼盘还在录入价格阶段,所以有些楼盘会查不到监制价格,不过小伙伴们不用担心,《明确通知》规定11月1日(明天)起,未重新录入监制价格的,将无法进行网签,所以相信很快信息就会完善。
曝光▶▶
不真实填报价格将被曝光
此外,惠州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开发商不按照价格如实公示的,以及没有做好明码标价工作的,由价格部门进行查处,房产管理部门暂停其网上签售功能,并公开曝光其违法行为。
据了解,惠州价格主管部门将常态化加大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价格违法案件从严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同时,开发商必须如实完善好惠州市商品房预(销)售系统有关房屋价格信息公示工作,公示的价格必须与申报监制完成后的价格保持一致。一旦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不真实填报房屋价格的,将由价格部门进行查处,函告房产管理部门暂停其网上签售功能,并公开曝光其违法行为。
除了惠城区和仲恺区,其他县区的开发商也要遵守类似的规定。《通知》明确,惠州市其他县区可参考该通知,制定具体的价格监制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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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东江时报、惠民之家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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