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别人家的小区又火了
物业居然要给业主发钱
每户业主能拿到14.5元/㎡
(按100㎡左右的房子,将近能拿1500元呢)

常规印象里
物业都是要钱的主
究竟怎么回事
物业给业主发钱的事件不止一次!
上个月底
杭州一小区的业委会
想把99万元经营性收益
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全体业主

这些钱是该小区
截至今年8月底前的收入
平摊下来
每户业主能拿到14.5元/㎡
(按100㎡左右的房子,将近能拿1500元呢)

然而
这么好的福利
却被小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紧急“叫停”
理由是
发钱的决议未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讨论
且本届业委会已于8月28日到期
不再享有业委会职权

目前
社区正在协助原业委会尽快换届
经营性收益的分配问题
将交由新一届业委会决定
但是
物业给业主发钱的事情
不止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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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园区都市花园将126万元公共收益发放给业主;
重庆市沙坪坝覃家岗街道某小区业委会给小区的业主发了41700元红包;
杭州一家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今年春节前夕,给每位居民发放了150元的购物卡;
南昌市聆江花园一期小区,给每位居民发放了120元的过年红包。
看到这里
估计大家都想问
物业为什么要给业主发钱?
什么又是小区公共收益??
小区里五花八门的广告都是钱,业主的!
每天回家的时候,相信下面的场景大家都很熟悉
小区的门禁杆是这样的▼

随处可见的灯箱广告▼

你家小区电梯里▼

小区里随处可见的广告是五花八门
房产、酒水、家装、通信、汽车、美容整形
......
各行各业都有
而且
这些广告总是随时在变化
每个月都有新的广告进入
这个看似很正常的场景
你有没有想过下面这些问题

比如……
这些东西都相当于
大把大把的钱
而这些钱还该有你一份?

原来这笔钱叫小区公共收益
其实共用场所经营广告收入都是业主的!
是 ! 你 ! 的 !
小区公共收益,大家都有权争取!
去年,沈阳某小区就因为小区公共区域内的广告收入问题,闹上了法庭,结果是
法官明确说
物业的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
应该归每一位业主
国家也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
《物权法》
依据第79条、第80条的规定,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的使用所产生的收益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由全体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决定该收益的使用。
《物业管理条例》
第55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看看这些蓝色的牌子,写了只要是业主公共资产,租出去的租金,广告费,包括收费停车位都属于小区公共收益。

我们交了这么多年的物业费
该给我们的钱却被瞒了好多年
我们没分到一毛钱
每个月还得交物管费、停车费!!!

其实要维护权利,有效途径就是成立业主大会
但目前惠州很多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大会
只有物业公司在行使“霸王条约”
因此
小区的收益、物业费的使用和用途等
根本就是一笔糊涂账
如果作为业主的你想要这笔钱,有哪些维权路径?
1、向辖区街道、居委会投诉。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街道、居委会将受理此类投诉。
2、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求助。
3、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4、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可知,对业委会将公共收益以现金发放给业主这一做法,只要依据相关规定,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在小区维修基金充足的前提下,符合法律的规定,自然得到广大业主的拥护和支持。
别戳屏幕了
赶紧找找自己家小区的物业
问问清楚这些收入到底去哪了!!!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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