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件关乎全体中国人的重大事件,得到了中央的回复!那就是国土部回应“温州房屋产权到期”:自动续期不收费!
很多朋友可能都忘记“温州房屋产权”这个事情了,我们先带大家回顾下:
在今年四月份,温州一部分市民,他们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据说要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
举个例子:按照温州现在的做法,等你房子产权到的那一天,这套房子评估下来值180万,如果你要续期,那就得交60万…
这一消息不仅震惊整个温州房产市场,甚至全国人民都开始检查自己买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因为温州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在国内也属于先例。因此,温州房屋产权的处理方式很可能成为其他城市的典型参照!
国土资源部日前召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指出,针对温州当地二十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会商后回复。
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王广华表示,有关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所采取的过渡性措施。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要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针对温州当地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协商后回复,对目前在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办法处理。
王广华指出,国土资源部提出“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意见》的要求,主要考虑便民利民,在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前,由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先解决一些群众当前面临的住房不能过户等实际问题,来维护群众的权益,解决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中遇到的操作难题。
之所以是过渡性办法,一方面是温州这次出现的问题牵扯面小,只涉及少量住房,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其特殊性;另一方面,相关法律安排尚未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特办法操作,待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后再与之做好衔接,就是“两不一正常”,一定不能给下一步相关部门作出法律安排不一致或者设置障碍。
所以对带有普遍性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配合相关部门尽早地完成研究,出台相关的法律安排。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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