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的网约车细则终于出台啦!

12月23日下午,合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正式公布了《合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实施细则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
有效期一年。
而合肥实施新政将不设过渡期,
近日合肥市运管处将公布
网约车司机、车辆的登记办理程序。

[要求]
车辆标准还是“下”来了
相比于10月份的征求意见稿,
细则中对网约车车辆标准有明显下降,
燃油车排量达到1.6L或者1.4T以上(包含1.4T)、
轴距2650mm(包含)以上就符合标准。
而在当时的征求意见稿中,
要求是这样的
↓↓

同时,
拼车、顺风车被定义为
“公益性互助行为”,
只有私家车才有资格进入该领域。
除了上述车辆标准方面的规定外,
其它规定并无太大变化,
比如车辆必须是在市区注册登记的
7座及以下乘用车;
安装符合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
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技术标准;
车辆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超过3年等。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营许可期限不超过8年,
与该车辆可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最长使用年限相一致。
驾驶员不设定户籍限制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的条件,
与征求意见稿大致相同,
本市户籍和获得市区居住证的市民
均符合条件。

另外,
私家车注册网约车的,
车主必须也要是注册驾驶员,
而且是一人一车一平台三者绑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有效期为6年。
[实施]
实施细则将不设过渡期
根据规定,
细则将在明年元旦起开始实施。
不过,合肥市运管处处长陈剑波表示,
虽然合肥不存在像北京那样的过渡期,
但是三项行政许可
从申请到办理肯定需要一定的时间,
大家也不必过于紧张,
在开始一窝蜂进行申请,
反而会降低效率。
近期,
合肥市运管处会陆续发布
行政许可的办理程序。
目前,
还没有相关司机和车辆进行登记。
[市场]
车辆标准下调影响市场
陈剑波表示,以合肥市运管处掌握的数据来看,
目前合肥有30万辆左右在各大约车平台上注册的车辆。
但是其中每天接单超过8~12单的,也就是活跃用户只有10%左右。
细则实施后,绝大多数车辆也许会放弃注册。此外,在那一成的活跃用户中,又有很大数量车辆不符合细则的配置要求。虽然具体数量无法精确,但大部分车辆退出市场是必然结果。
相关人士分析,各地关于车辆标准的下调显然对市场以及社会反映的反弹性调整,更有利于分享出行模式的发展,滴滴、易到显然可以“松一口气”。
[答疑]
安装GPS无强制性标准
在昨日发布会现场,
合肥市运管处处长陈剑波
也针对记者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其中包括车辆gps安装、
平台监管以及细则修改细节等。
记者:《实施意见》删除“网约车平台公司未履行承运人责任,发生严重违法违规,服务质量测评不合格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暂停受理其新增车辆和驾驶员注册业务”的内容,是否会让监督力度下降?
陈剑波:征求意见稿中该项规定缺乏上位法的法律依据,但是删除此条并不意味着放松管理,细则规定了诸多部门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记者:车辆标准比意见稿微调的原因?
陈剑波:考虑到合肥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是车辆档次原则上依然是高于普通出租车。
记者:法规中规定网约车必须安装GPS等设备,后期会不会统一标准或收费?
陈剑波:导航定位系统的安装由网约车自行完成,运管部门不做强制性标准。
记者:遇到车辆违规经营,如何举报?
陈剑波:可以向平台或运管处两种途径举报。
记者:网约车是否可以同时开顺风车?
陈剑波:顺风车定位不是经营性的,两者定位有本质不同,经营性车辆不在私人小客车合乘范围内。
特别提醒 不能以顺风车名义提供网约车服务
《合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暂行)》也正式出台,元旦起同步施行,其中对拼车、顺风车的操作规范有了明确规定。
细则明确,鼓励和倡导“公益性无偿互助合乘”。
合乘出行分摊的出行成本,仅限于车辆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分摊费用只能按合乘里程计费。
合乘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活动,不得以合乘、顺风车、拼车等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否则将视为非法经营。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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