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土地位于潼湖镇黄屋村、红岗村的集体土地,具体权属以实际调查为准,面积约为407.7123亩(具体征地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潼湖镇中职学校项目建设。
●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按《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1〕4号)的标准执行;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房屋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惠府〔2021〕2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征地农民安置。征地留用地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省、市有关规定的文件执行。


位于侨冠社区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详见卫星影像图),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作为侨冠社区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用地。

拟征收土地位于惠环街道西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项目约132.53公顷全面改造范围中的集体土地(具体征地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具体权属以实际调查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村镇工业集聚区的产业升级改造。
具体范围如下图所示:

拟征收土地位于潼侨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项目约274.58公顷全面改造范围中的集体土地(具体征地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具体权属以实际调查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村镇工业集聚区的产业升级改造。
具体征收范围如下图所示:

拟征收土地位于惠城区水口街道蓬陵村,面积约1.3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取水泵房用地建设。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1〕4号)规定的惠城区1号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其中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标准执行。


来源:惠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官网、惠州全接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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