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规垫付首付、杜绝中介返佣、不协助虚假评估……5月26日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向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惠州市房地产行业文明诚信经营倡议书》。这旨在为进一步维护惠州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市场环境,加强行业自律,保障房地产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诚信经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房地产行业行规、行约,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项目未取得价格监制、预售许可、现售备案不得发布促销广告,不发布不具备上市交易的房屋信息。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 (现售 ) 许可前,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预定金、预付款、诚意金等费用;
三、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不得有样板房违规等不符合规定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不通过提供“首付贷”“0 首付”“返首付”“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客户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杜绝中介返佣现象,并认真自查;
五、不协助消费者进行虚假评估、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破坏市场交易秩序;
六、不限制、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七、不泄漏消费者个人信息,不以电话、短信等任何形式骚扰客户和市民;
八、积极处理客户投诉,妥善解决与客户间的纠纷。牢固树立诚信服务意识、品牌意识,维护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监督。
来源: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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