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企业认为,“五险”是国家强制要求必须为职工购买的社会保险,而“一金”即住房公积金,可以选择性缴存,事实真是这样吗?
这种想法当然是错误的!
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任何单位都必须全员、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属于“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是每个单位和职工都必须缴存的住房建设基金,具有强制性。
不仅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乃至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应按时、足额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那么缴存住房公积金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吗?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呢?
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会造成什么后果?
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无法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有哪些办法可以帮助用人单位度过困难时期?
我国法律法规在切实维护职工的个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用人单位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中对于有困难的企业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均有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