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将迎来2023年度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怎么办理年度汇算?
一起来看看


2月21日起,可预约办理年度汇算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独立完成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

能退多少钱?需要补缴吗?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你需要办理汇算吗?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新闻网、东莞发布,惠州发布编辑部综合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