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自住住房,是指经当地房屋鉴定部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行业标准,对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为C级或D级,需要及时进行加固或修缮的房屋。
自住住房,是指在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市辖区内,房屋用途性质为住宅且职工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住房。房屋用途为酒店 (商务) 公寓、办公用房、商铺用房等其他用途的,则不符合提取条件。
此外,装修不属于大修范畴。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装修作为享受性支出,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均不属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范畴。
因此,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仅适用于申请人大修本市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申请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应在大修批复签发之日起二年内提出申请,只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造价款。
大修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产权人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配偶为共有产权人或共同申请人才需提供),有其他共有产权人的,身份证需一并提供;
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大修批准文件;
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或工程造价预算书);
申请人名下正常使用的I类储蓄卡(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惠州农商行、博罗农商行、南粤银行、广州银行)。
申请人需带齐资料前往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服务窗口线下办理。
特别说明
大修批复签发日期在两年内;
申请人公积金账户无未办结或未结算的提取业务,且未被限制提取、未被冻结。
关于大修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你需要了解这些
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除了符合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贷款资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具备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合法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条件,并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手续;
按规定支付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期房款,或者持有自筹资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大修自住住房贷款申请时效为:大修许可证书有效期内。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不超过抵押物价值或工程总造价的60%。
(贷款额度只是上限,最终贷款金额将结合职工公积金缴存情况、家庭收入、购房总价款、首付比例等因素综合计算得出。)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房屋《房地产权证》和《不动产权证》;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大修许可文书;
工程造价预算书;
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抵押房屋评估报告;
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
还款账户资料;
证明还款能力资料。
申请人需带齐资料前往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服务窗口线下办理。
来源 |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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