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广东统计信息网公布了《2023年广东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其中2023年度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131418元和80685元,同比分别增长5.2%、3.9%。
2023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31418元(折合10952元/月),同比增长5.2%。
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33452元(折合11121元/月),增长5.1%。

△ 图1 2012—2023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按行业门类来看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金融业同比增长最快,同比增长14.4%;采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则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负增长。

△ 表1 2023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按区域分组来看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如下图↓

△ 表2 2023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区域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23年,广东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0685元(折合6724元/月),同比增长3.9%。

△ 图2 2012—2023年广东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按行业门类来看广东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农、林、牧、渔业同比增长最快,同比增长15.4%;采矿业,居民服务、修理及其它服务业则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负增长。

△ 表3 2023年广东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 表4 2023年广东城镇私营单位分区域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http://www.stats.gov.cn/xxgk/zcfggz/tjxzfg2020/201708/t20170803_1758101.html), 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劳动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和工资情况,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内资企业中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内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区域划分方法
珠三角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
5.行业分类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来源:广东统计信息网、有料数策
【转载声明】惠民之家公众号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惠民之家编辑中心协调处理(或删除):电话0752-28336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