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4日上午,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对两起疫情防控期间假借“卖口罩”实施诈骗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判处被告人林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2月3日,“90后”杨某见初中同学张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求购大量一次性医用口罩的信息后,便谎称自己正在国外工作,有能力提供国外医用口罩货源,并将从网上搜索到的医用口罩图片发送给张某,承诺三日可到货,骗取张某信任。2月8日,在骗取张某38820元后,杨某将张某的微信拉黑。2月9日,张某发现被骗后报案。2月10日,被告人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杨某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了罪行。同日,杨某将赃款全部退还给被害人张某并赔礼道歉,取得张某的谅解。
庭审过程中,年轻的杨某落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犯下的错误和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公民。
今年2月,被告人林某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很多人需要购买口罩,因生活拮据,便动起了歪脑筋,将自己的微信头像更改为3M口罩图片,且主动联系他人声称自己有口罩出售。2月12日,被害人倪某某通过同学介绍添加林某为微信好友,林某在无口罩销售渠道的情况下,谎称有一次性医用口罩销售,并把网上下载的一次性口罩图片及虚假的位置信息发送给倪某某骗取其信任。在收取被害人倪某某微信转账的5000元定金后,林某便推脱不予发货,不再理睬被害人。
2月15日,被害人报案。2月19日,林某在其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表示自愿接受处罚。
当前,口罩等防护物资的需求量激增,一些不法分子也趁机非法牟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疫情期间的违法行为,既是对法律底线的挑战,也是对道德标准的违背。庐阳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益的基础上从严从快审理,坚持零容忍、出重拳惩治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来源: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审核 | 马娜娜 责编 | 余挺生 编辑 | 陈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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