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合肥市印发《关于加强新建商品房交付工作的通知》,将全面推行“9631”工作机制,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行为。新规定将于4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商品房项目应通过综合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完成物业承接查验,方可组织交付。
文件强调监管部门以“三个必查”为主要手段,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即:在项目开盘销售前、交付时、接到投诉后,要求各有关部门深入项目销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
审核 | 马娜娜 责编 | 王凯 编辑 | 周苗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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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印发《关于加强新建商品房交付工作的通知》,将全面推行“9631”工作机制,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行为。新规定将于4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商品房项目应通过综合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完成物业承接查验,方可组织交付。
文件强调监管部门以“三个必查”为主要手段,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即:在项目开盘销售前、交付时、接到投诉后,要求各有关部门深入项目销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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