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根据规定,在达到教育部返校3条“硬性标准”前提下,按照《关于合肥市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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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一年级、高二年级9月1日(周三)正式上课; -
高三年级(含高复班)8月25日(周三)正式上课; -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限周一至周五规定时间),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
市教育局要求,要做好疫情防控和学生安全工作,高度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上好开学第一课,落实“双减”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尤其针对广大学生和家长关心的“双减”工作,通知要求,开学后,要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按“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落实“5+2”时间要求,确保2021年秋季开学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来源:合肥发布
审核 | 余挺生 责编 | 侯丽娟 编辑 | 吴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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