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经登记饲养犬只、遛狗不牵绳、犬粪不及时清理……随着养犬队伍逐渐壮大,随之而来的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给不少居民的生活带来困扰。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双岗派出所组织开展了文明养犬统一执法日行动,对老城区范围内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开出5张不文明养犬罚单。

11月16号下午,一支肩戴红袖章的文明养犬劝导员队伍走上街头,巡查至合瓦路三角岛绿化带附近时,发现一只未佩戴牵引绳的棕色犬只正在路边,执法队员第一时间上前将犬只控制住,随后犬只主人吴先生闻讯赶来。“平时出门遛狗我都会拴上狗绳,但是因为我家狗狗比较好动,所以我偶尔会在人少的地方把绳子解开,让它自由活动一会,以后绝对不会再犯这种错误了。”吴先生说道。经调查,该犬只已办理登记手续,因养犬人未按要求为犬只束牵引带,执法队员最终对其处罚款人民币50元整。

“自《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区对辖区养犬市民一直以宣传教育为主,但由于长期习惯难以扭转,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仍时有发生。此次开出5张罚单,表明我区文明养犬工作正逐渐增加强制因素。”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贺锋说道,城管部门将以此次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每周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行动,重点巡查公园、广场、商业区、居民区等公共区域,对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查处,对流浪犬进行收治,构建执法行动常态化、全天候、广覆盖的长效严管机制,树立文明养犬新风尚。

据了解,我区共有近千名文明养犬劝导员,截至目前,已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5000余起,处罚案件65起、金额3250元,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0余份、牵引绳1000余条。
“我们提醒广大养犬市民,依据《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养犬人未为犬只束牵引带并牵引的,养犬人未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贺锋表示,处罚不是目的,希望通过全方位强化管理,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严管严治,能对更多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自觉做好文明养犬,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城区环境。
来源:庐阳区城管局
审核 | 余挺生 责编 | 侯丽娟 编辑 | 李卓越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