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今年8月份开始,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正式承担市区范围住宅区、楼宇命名工作后,通过认真调研,切实了解企业诉求,减轻企业负担,决定进一步优化地名办理流程,推行标准地名电子证照。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办理住宅区、楼宇标准地名业务时,可直接在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上传相应资料,提交申请,无需前往建设局提交材料。
标准地名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可作为办理其他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推行电子证照后,将不再制作和发放纸质标准地名证书。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如需要纸质证书,可自行打印。

来源:合肥发布
审核 | 马娜娜 责编 | 侯丽娟 编辑 | 李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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