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一对夫妇的“二孩”生于2012年,这在“二孩”政策出台之前,但当时没有被征收抚养费。而在二孩政策实施之后的2016年5月,这对夫妇却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两人合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104584元。夫妇二人不服上诉至法院,一、二审败诉后,近日,他们向江苏省高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对该不该追罚“政策前二孩”,你怎么看?本期“京报调查”(新京报与问卷吧联合推出)就此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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