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初睢县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作出承诺:新的一年将着力办好事关全县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件实事”,其中就有治理电动三轮和电动四轮车这一方面。治理三轮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事!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购车发票(经销商出具)
3、出厂合格证(购车时经销商出具)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单副本(中国人寿财险有限公司)办理保险需要手续(出厂合格证,发票可有可无,身份证)三轮:300一年,四轮:时速小于60时速价格380一年,时速大于60价格每年930。

2016年8月20日之前购买的国家《车辆生产及产品公告》目录内收录的电动四轮车经审核合格后发放正规牌照(蓝牌)和行车证,按照机动车辆管理,不在目录之内的发放车辆行驶标识牌和登记证(标识牌具有和蓝牌同样的效力,并具有反光拍照功能)。
参照目录内车辆管理,现交警大队车管所已经开始车辆审核,由于本次涉及车辆数量较大,正式牌照需要15---20天之后交警部门才能制作完毕,通过审核的车辆可以先领取证明或临时标识上路行驶!
请睢县电动四轮车主应及时前往办理有关手续,以免耽误自己的使用。
今天可以去交警大队办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