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巢湖市区部分主干道路实施严管的公告
为着力解决市区主干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交通现状,深入推进文明创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巢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拟对市区的巢湖路(官圩路交口至长江路交口)、东风路(环城路交口至岗岭路交口)、团结路(青年路交口至世纪大道交口)、健康路(环城路交口至世纪大道交口)、长江路(龟山路交口至东塘路交口)、东塘路(长江路交口至向阳路交口)、人民路(东风路交口至巢湖路交口)、龟山路(长江路交口至湖光路交口)、青年路(东风路交口至团结路交口)、军分区支路(巢湖路交口至人民路交口)十条主干道路实施严管。
自2017年1月4日起,机动车在上述严管路段的主干道、非机动车道、应急通道、盲道上违法停车,一律予以拖移,并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即罚款200元并记3分。
非机动车在上述严管路段上违法停放且妨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一律予以拖移。
特此公告
巢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