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春三月花似锦,巢湖处处皆飞花。
在这春意盎然的三月,生活在巢湖的人们,越来越真切地感受到美丽的“巢湖蓝”。

一步一景,一花一世界!“生活舒适、生态宜居、城在林中、人在绿中”正成为巢湖市一张最鲜亮的名片。如今的巢城变得这样景色秀美,与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铸造“精品城市”品牌,做好“依山傍水、显山露水、亲山望水”大文章密不可分。
为守护好这片“碧水蓝天”,我市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助力创城。
中央电视台七套就曾对我市“禁放”工作作了专题报道


抓“禁放”:下好宣传发动“先手棋”
巢湖市“禁放”工作于2012年11月30日正式启动,到2016年3月,由市“创城”建设指挥部统筹调度,共有36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市禁放办”,进一步强力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目前全市燃放烟花爆竹警情日益减少,连续多日“零警情”,“禁放”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据介绍,自“禁放”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全市已投入宣传经费31万余元,发布宣传信息255万条。在加大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主阵地宣传的同时,还上门散发《致居民一封信》,张贴、广播“禁放”通知等多种宣传方式灵活并用,实现多层面、多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化宣传覆盖效果。宣传“禁放”工作中,各成员单位建立了QQ群、微信群,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微信,大力宣传禁放规定和相关知识、互通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为寓教于乐、寓教于民,卧牛山等街道办事处还编排了小品、歌舞节目宣传“禁放”工作。

我市四个街道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启动巡逻车动态宣传,每天安排宣传车在辖区主干道、居民小区进行往返巡逻宣传,扩大宣传的面与点,并在每个居民小区大门口放置小广播小喇叭,全天候宣传“禁放”通知及文明创城内容,让“禁放”警钟时刻敲响,深入人心。同时,针对清明、冬至等祭祀重要时间节点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加大“禁放”宣传,真正做到“禁放”通知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抓“禁放”:掌握源头肃清“主动权”
为掌握“禁放”工作主动权,我市紧紧围绕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可能燃放的人员、区域场所、时间节点等关键要素,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开展了一系列扼制、肃清源头工作。

据了解,自“禁放”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对全市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地毯式排查和联合执法,依法取缔全市430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撤回16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拆除所有原烟花销售店的店牌店招共48处,目前全市禁放区域烟花爆竹销售点已经全部清除。对可能燃放的区域,如宾馆、酒店、婚庆公司、殡葬场所、建筑工地,第一时间宣传“禁放”规定,签订《禁放承诺书》,市教体局同教职工及学生家长签订“禁放承诺书”96378份。

在此基础上,“市禁放办”各成员单位还根据民风民俗特点,摸排因结婚、升学、参军、开业、殡葬、乔迁等可能燃放的信息,提前跟进做好禁放预防工作。同时,建立市禁放微信工作群,各成员单位在微信群实时传递工作动态,加强组织协调,方便工作开展。如公安派出所每日及时公布开具的死亡人员具体信息,市场监管局及时传输、公布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与宴席信息,市民政局每天坚持推送死亡人员信息。
抓“禁放”:做好严打奖励“先行官”
为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禁放“工作的积极性,同心协力做好巢湖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市积极施行“燃放”严打、举报“禁放”有奖等举措。

在具体实施工作中,市公安局“打非办”联合安监、交通等部门以及散兵镇、银屏镇政府开展设卡检查、联合执法,织密严打“高压网”。截止目前,已查获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58起,行政拘留60人,收缴烟花爆竹2万多件,捣毁储存窝点28个,确保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和“禁放”工作的正常进行。

据悉,市禁放办结合禁放工作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多次就考核细则展开专题讨论,广泛征集意见与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举报“禁放”奖惩考核细则,并提请市政府批准,形成了现在执行的《考核细则》,并及时兑现有奖举报。据统计,现已查实兑现奖励33人次。同时,对前期“禁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86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下一阶段,我市将继续做好创城“禁放”工作,努力在健全和完善“禁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创城“禁放”成果,守护巢湖的“碧水蓝天”!
文/吴炎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