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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收好!2019巢湖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及办理流程都在这了

请收好!2019巢湖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及办理流程都在这了 巢湖发布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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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方便企业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者等各类群体了解巢湖市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现梳理汇总巢湖市就业创业

为方便企业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者等各类群体了解巢湖市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小布梳理了巢湖市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同时将办理流程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予以公布,以方便企业、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享受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就业失业证办理


(一)办理程序

1.城乡劳动者到常住地社区乡镇申领;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巢湖市人社局三楼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申领;

3.各类就业创业人员到就业创业所在地的社区乡镇申领。由街道(乡镇)审核后集中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经审批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发放。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肄业)证书(证明);

2.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

3.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

4.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应提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毕业证书;

5.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咨询电话:82185802

投诉电话:82325099


就业援助对象援助服务


(一)办理程序
登记失业人员申请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乡镇)提出申请,经社区(乡镇)核实并张榜公示7日后无异议的,由街道(乡镇)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经审批符合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卡”页签章注明。
(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填写《合肥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同人员还应分别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零就业家庭成员:无须其它材料。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无须其它材料。
3.长期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记录。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安徽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安徽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国土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和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的证明材料。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安徽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残疾证》。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安徽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
8.其他:市级或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咨询电话:82185802
投诉电话:82325099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发放

(一)办理程序

凭相关材料到常住地社区(乡镇)领取并填写《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经社区(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初审盖章后集中报所辖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每月下旬统一报至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二)申请材料

1、初次申报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第2、3、7页复印、如第11页有签注信息也需复印)、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参保明细表或由地税部门出具的专用收据、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原件。若申请对象为低保户另需附加低保证(新证)及低保领取存折复印件,若低保为夫妻共享的,需加带结婚证复印件。

另:附加邮储存折复印件。

2、续报所需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第2、3、9页的复印件、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参保明细表或由地税部门出具的专用收据、邮储银行存折复印件。若申请对象为低保户另需附加低保证(新证)及低保领取存折复印件,若低保为夫妻共享的,需加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82312684

投诉电话:82325099


紧缺专业工种就业补贴和民营职业介绍机构摊位补贴发放


(一)办理程序

1.申报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招聘会,须在招聘会举办前10个工作日,持相关申报材料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材料齐全并经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初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组织开展招聘活动

2.招聘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再持相关材料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申报摊位补贴。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财政局复核后,将审核实际进场招聘单位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七天后无异议,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民营职业中介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按照实际入场招聘企业户数200元/户的标准给予摊位补贴)。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招聘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巢湖市民营职业中介机构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招聘会申报审批表》;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批文或证明材料;

(4)进场单位招聘会简章(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主管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进场招聘单位名单及岗位信息登记花名册。

2.申报摊位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民营职业中介机构摊位补贴申请表》;

(2)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刊登的招聘会广告原件;

(3)当日进场招聘单位名单及岗位信息登记花名册;

(4)招聘单位入场签到簿;

(5)现场图片3张;

(6)提供本场招聘会费用清单及相关票据。

咨询电话:82312684

投诉电话:82325099


就业脱贫补助发放


(一)办理程序

创办企业并缴纳社会保险(五险)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者户籍所在地/职业中介机构、行政村或乡村能人到被介绍成功就业贫困劳动者户籍所在地/企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乡镇(街道)/贫困劳动者户籍所在地村(居)受理并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市人社局就业与培训科复审,市财政局社保科审批,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到贫困劳动者创办企业银行在开设的账户/职业中介机构行政村所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或乡村能人在银行开设的存折/贫困户个人账号和企业账号/劳动者在银行开设的账号。

(二)申请材料

1.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保障所审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企业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凭证、企业参保信息(包括参保人员名单及缴费情况)、与贫困劳动者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复印件(保障所审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帮扶责任人证实并签名)、企业提供与贫困劳动者签订六个月以上劳务协议(从事第一产业除外,需帮扶责任人证实并签名);《巢湖市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巢湖市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报表》;《已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者花名册》。 

2.个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户口本复印件、居家就业/家门口就业/灵活就业证明(帮扶人签字)、本人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82185802

投诉电话:82325099


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及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发放


(一)办理程序

1.申请:由个人填写申报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2.受理:申报资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窗口予以受理;

3.审查: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

4.办结: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予以发放;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予以退回材料。

(二)申请材料

1.申报培训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培训与鉴定直补个人申报表》;

⑵《安徽省职业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签注栏复印件;

⑷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收发票;

(5)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报鉴定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培训与鉴定直补个人申报表》;

⑵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回);

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收发票;

⑷《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⑸符合鉴定补贴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咨询电话:82338385

投诉电话:82325099


职工退休办理


申请材料:

1.两张一寸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两张;
3.养老保险手册;
4.人社局三楼(社保征缴中心)大厅带身份证打印的明细表。
咨询电话:82321788
投诉电话:82325099


申请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一)申请材料

1.个人要求鉴定申请;

2.医院病历、检查化验单等有关资料;

3.身份证(供养亲属可以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4.诊断证明。

(二)申请地点及单位

1.申请单位: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地址:合肥市金寨路与庐江路交叉口

3.工作时间:9:00-17:00

4.电话:0551-62629963

   

申报特繁工种认定


申请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身份证复印件两张;

3.养老保险手册;

4.养老保险明细表;

5.认定书或提供从事特繁工种(8-10年)工资表及考勤表。

咨询电话:82321788

投诉电话:82325099


流动人员人才综合服务


(一)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的及时告知并告知其需要补齐的材料;

2.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确认,对没有通过审查的告知原因;

3.办结: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档案接收单位的调档函;

3.流动人员工作期间劳动合同;

4.流动人员工作期间离职证明;

5.流动人员工作期间社保记录;

6.首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7.中国高等教育学籍认证报告

8.报到证。

咨询电话:82623457

投诉电话:82330132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一)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审查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即办理完结;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全的全部内容。

2.审查:登录www.ahggzp.gov.cn网站,按照提示流程填写申请表格并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原件照片,工作人员将及时处理并短信回复审核结果。

3.办结:审核通过的,短信告知打印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短信告知审核未通过的理由。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有效的单位介绍信;

3.档案接收单位的调档函;

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5.新就业单位证明材料(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82623457/82323171

投诉电话:82330132


见习补贴发放服务


(一)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材料;

2.审查: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初审;

3.决定: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

4.办结:将审核后材料提交至巢湖市财政局,审核拨款。

(二)申请材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2.就业见习协议书;

3.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险凭证;

4.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证明材料;

5.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咨询电话:82312406

投诉电话:82330132


公共就业招聘服务


(一)办理程序

1.受理:经办人员审查申请材料;

2.办结: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即审核通过;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申请材料

1.招聘公告电子文档;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5.单位介绍信。

咨询电话:82312406

投诉电话:82330132


失业保险金申领


(一)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向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办结: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当事人确认申领程序结束。待遇自下月起发放至失业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账户。

(二)申报材料

1.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2.身份证; 

3.社会保障卡 ;           

4.就业失业登记证;

5.户口薄。 

咨询电话:82391058

投诉电话:82330132


生活补助费申领


(一)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向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办结: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当事人确认申领程序结束。待遇自下月起发放至失业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账户。
(二)申报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2.《失业人员生活补助金申请表》。  

咨询电话:82391058

投诉电话:82330132


 生育补助费申领


(一)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向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办结: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当事人确认申领程序结束。待遇于下月一次性发放至失业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账户。

(二)申报材料

1.住院医疗费专用发票;

2.生育服务卡;

3.医学出生证明;

4.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咨询电话:82391058

投诉电话:82330132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一)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向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办结: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当事人确认申领程序结束。待遇于下月一次性发放至失业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账户。

(二)申报材料

1.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注销户口证明;

2.遗属身份证及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

咨询电话:82391058

投诉电话:82330132

市人社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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