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购房协议
鉴于:珠海格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称“格力房地产营销”)是为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下称“格力房产”)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销售代理的公司。“宜居珠海”官方微信公众号是格力房地产营销的房地产项目营销平台。
有鉴于此,本协议是用户(下称“您”)通过关注“宜居珠海”官方微信公众号,自愿注册成为推荐人并在规定时间内推荐有效客户成功购买格力房地产营销指定楼盘房源并完成签约手续,继而获取推荐奖励的有效协议。您通过微信、网络页面点击或其他方式确认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格力房地产营销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一、推荐人主体要求及注册须知
1.1您须为年满18周岁,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2您须关注“宜居珠海”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全民营销”系统(以下简称“营销系统”),点击“我要推荐”,并填写注册信息后注册成为推荐人,方能获得推荐资格;
1.3您与格力房地产营销非雇佣关系,您在推荐过程中与被推荐人或他人发生的任何法律关系或纠纷,格力房地产营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推荐方式及推荐有效性的界定
2.1您进入营销系统,点击“我要推荐”后如实报备被推荐人的必要资料(含被推荐人姓名、手机号码、意向楼盘项目),并经营销系统筛查确认。
2.2被推荐人有效性的界定
营销系统的筛查确认并不代表您报备的被推荐人有效,格力房地产营销有权通过以下标准判断被推荐人的有效性:
2.2.1如被推荐人信息中的任何一项在您推荐前已经在营销系统登记过的,则该被推荐人无效;
2.2.2如您与被推荐人为同一人或者直系亲属(即父母、夫妻或子女,下同)关系,则该被推荐人无效。
2.3推荐购房有效性的界定
在被推荐人有效的情况下,具备以下条件的推荐购房方为有效:
2.3.1有效的被推荐人在最终购房时,只能由其本人及/或其直系亲属作为认购书及买卖合同的购买人(即签约人,下同)。如果认购书及买卖合同的购买人为其直系亲属的(包含单独购买和共同购买),则视为变更被推荐人,变更后的被推荐人中的每一个人根据2.2条的约定均被判定为有效被推荐人的,推荐购房方为有效,被推荐人只能变更一次;
2.3.2 有效的被推荐人最终购买的房源必须位于意向楼盘项目(意向楼盘项目是指报备被推荐人的必要信息时所选择的楼盘项目)内;
2.3.3有效的被推荐人到访意向楼盘项目前,您应至少提前30分钟以上在营销系统中报备该被推荐人的信息;
2.3.4有效的被推荐人应在推荐有效期(自被报备之日起算)60日内签署认购书。
以上推荐有效期的具体时间各楼盘项目会有所差异,以“宜居珠海”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奖励机制
3.1如您推荐购房有效,格力房地产营销将给予“全民营销奖励”,不同楼盘项目的奖励方式以“宜居珠海”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3.2您不能同时享受“全民营销奖励”与其他推介奖励。
四、奖励发放
4.1推荐购房有效且被推荐人办理完毕合同网签手续后,您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4.2您获得的各项奖励均为税前奖励,所产生的税费由您个人承担,具体税费以政府相应规定为准,若有调整,按照政府最新规定执行。奖励由格力房地产营销代您报税后进行发放。
4.3您提供的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号以及银行开户行均作为奖励发放的凭证,若因您提供的资料有误、不实,导致不能成功发放奖励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五、义务和责任
5.1您理解并同意,不得向格力房地产营销及其关联企业之员工、顾问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指非法利益和其它不应当得到的任何利益)。否则,格力房地产营销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账号,同时取消推荐奖励并保留追究您法律责任的权利。
5.2您理解并同意,不恶意推送被推荐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的手机号码、无购买意向的被推荐人信息。否则,格力房地产营销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账号,同时取消推荐奖励并保留追究您法律责任的权利。
5.3您理解并同意,您须在各楼盘项目官方资料及所售产品实际情况范围内,真实、准确传播楼盘项目相关销售信息,不得夸大、欺诈或传播令人误导信息;不得向被推荐人过度承诺、虚假承诺。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由您自行承担,并且,格力房地产营销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账号,同时取消推荐奖励,并保留追究您法律责任的权利。
5.4您理解并同意,格力房地产营销有权视业务需要,随时单方终止全部或个别项目的全民营销活动。届时,格力房地产营销除按本协议约定向您支付终止通知发布前已发生的符合奖励条件的奖金外,无需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六、协议修订
您理解并同意,格力房地产营销有权不时对本协议相关条款做出修订,并以在“宜居珠海”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若您在公布之后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内容。
七、其他
7.1您同意,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您同意任何一方均有权在珠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在确认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及“宜居珠海”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确认及后续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