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酒,毁一路!
心存侥幸醉驾上路
最终不仅自己闯下大祸
还连累同行人员受伤
这样的教训实在惨痛!
2026年1月7日上午,唐某某驾驶川S2H***号小型轿车(搭乘周某某、黄某某、唐某欣、潘某某),沿大竹县东柳街道第四中学往朝阳乡方向行驶,即日10时许,当车行驶至大竹县318国道2009KM+230M处转弯处时,突然冲入右侧道路外的农田中,致5人受伤、车辆、路灯、农田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唐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7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调查,公安机关认定驾驶人唐某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目前,唐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交警郑重提示:
酒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危及生命安全的“马路杀手”!
酒精会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判断力、反应速度和操作能力,哪怕是少量饮酒,也会为行车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不仅是交通安全准则,更是对自己、对乘车人、对路上所有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负责。切莫因一时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否则终将付出惨痛的代价,害人又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