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
外贸企业,出口一批货物视同内销征税,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财喵答
视同内销是指出口货物既不可以退税,也不可以免税,与内销货物一样适应征税政策。这种情况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这里要注意,对于外贸企业来说,明确了用途后,进项发票一般都会根据用途做不同的勾选。用于出口的做退税勾选,用于内销的做抵扣勾选。
问题中的企业,是出口的货物最后因为某些原因视同内销征税处理,可能就会存在需要将之前做的“退税勾选”调整为“抵扣勾选”。
调整时可能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发票尚未用于退税申报
发票尚未用于退税申报,又分为发票已“出口退税勾选”尚未“用途确认”和发票已“出口退税勾选”且已“用途确认”两种情况。
1、发票已“出口退税勾选”尚未“用途确认”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出口退税类勾选;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点击查询,选择需要调整为“抵扣勾选”的发票,点击“撤销勾选”,然后对该发票进行重新勾选即可。
2、发票已“出口退税勾选”且已“用途确认”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选择“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点击“新增”,填写后保存并提交申报;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次日后,企业即可进入税务数字账户重新进行勾选。
二、发票已用于退税申报
发票已经部分用于退税申报,未申报退税部分符合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条件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选择“出口转内销证明”,点击“新增”,保存后进行“数据自检”,然后提交即可。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次日后,纳税人即可进行“抵扣勾选”。
操作内容参考自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