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
规范广告经营
活动的工作提示
全省各广告经营活动主体:
2026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有序、安定祥和的节日市场氛围,现作如下工作提示:
01
商业广告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始终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02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发布“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误导性广告。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开展广告发布业务的互联网媒介单位应当充分履行监管审查责任,通过技术手段,及时防范和制止虚假违法广告。
03
AI生成广告应当同时满足法律法规中关于广告标识和AI生成内容标识的要求,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识别广告内容,并明确其为AI生成。不得未经授权许可使用或者通过AI深度合成技术等方式伪造他人声音、肖像剪辑拼凑音视频制作短视频广告等。
04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
05
不得在“年货”广告(包括吉林特色资源产品)中对商品的功能、产地、质量、规格、成分、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宣扬“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正之风。促销广告中标注的价格、折扣、优惠条件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06
食品(含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07
酒类广告中不得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内容;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不得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08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09
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不得出现“包治百病”“根治”“特效”等“神医”“神药”广告内容。
10
旅游商品和服务广告中宣传的旅游项目、线路、时间等服务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以“低价游”“免费游”“零元购”等为噱头,发布虚假、误导性的广告内容。
11
金融投资类广告不得超出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不得含有“免审核”“不担心逾期”“不看负债”“无风险”“0利率”“秒到账”“回租”“租机”及类似内容;不得发布各类违法违规“校园贷”广告;不得以流量支持、算法推荐、精准投放等方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大学生发送的贷款类金融广告提供发布、推流等服务。
12
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不得对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以及以低俗、庸俗、媚俗方式进行营销宣传;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和公务员考试命题、审题、阅卷专家以及面试考官等参与培训。
13
校外培训广告要认真落实相关法规、政策,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教材、教辅材料、文具、校服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不得发布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虚假违法广告。
14
网络餐饮广告不得夸大或者虚构食品功效(如“食疗治病”“健康养生”);不得使用“顶级”“最”“第一”等绝对化用语进行误导宣传。
15
农资产品广告不得对农资产品的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不得使用表明安全性的绝对化断言;不得宣传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宣传的农资产品及未获得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农资产品。农药、兽药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16
房地产广告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等内容。
17
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禁止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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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告监督管理处
初审:赵中杰 复审:付莉颖 终审:周文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