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申报指引
FDI、ODI及SPV企业需注意申报时限及流程
2024年12月31日之前设立的FDI(外商投资企业)、ODI(境外直接投资)及SPV(个人境外特殊目的公司),须于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年报申报或存量权益登记。逾期未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可能受到业务管控及罚款。
时间节点:
- FDI“多报合一”年报: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ODI/SPV存量权益登记: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申报方式:
- FDI“多报合一”年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提交数据
- ODI存量权益登记: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进行申报
报送主体范围:
- 所有2024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接受外国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伙企业等;
- 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包含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股东。
操作流程要点:
- FDI“多报合一”年报操作: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联络员账号登录,进入“年度报告填写”模块,依次完成各相关信息填写,特别是“外商投资基本情况”模块。 - ODI存量权益登记操作:
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机构代码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至17位,默认用户名quanyidj,初始密码20150101Aa;如已修改密码,请使用新密码登录。进入“数据申报-存量权益-ODI存量权益登记”,选择年份2024,点击查询并填写相关表格。
注意事项:
- 在2025年6月30日前,FDI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错漏内容;之后则需通过商务部渠道补办。
- 未按时报送年报或存量权益信息的企业,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法规被处罚,外汇局可暂停其资本项目相关业务,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