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减值损失是损益类科目,损失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其性质与资产减值损失一致,区别在于对应事项不同:应收款项的减值计入信用减值损失,而存货、固定资产等非金融资产的减值则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作为损益类科目,信用减值损失用于核算企业当期利润。期末余额需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科目无余额。
信用减值损失的借贷方向
损失增加记借方:当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状况恶化,预期无法收回全部应收账款时,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该损失作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记入借方,相应减少当期利润。
损失减少记贷方:若后续客户还款或原计提坏账被收回,信用减值损失得以冲回,此时减少额记入贷方,冲减已确认的损失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该分录反映企业根据客户信用风险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
坏账准备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减少)
借:坏账准备
贷:信用减值损失
当实际收回已计提坏账的款项时,通过此分录冲回原确认的损失,调整当期损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