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进口二手车的进口规则、法规、政策和程序
检查从海外日本进口二手车到美国时应牢记的所有与进口规则、法规、政策、文件、关税和税款、检查、限制、运输港口等相关的要点
该国允许进口左舵和右舵车辆。
进口机动车辆
进口机动车辆须遵守1966年机动车辆安全法(根据1988年进口车辆安全合规法修订)规定的安全标准;符合1972年《机动车辆信息和成本节约法案》(该法案于1978年生效)规定的保险杠标准;以及1968年《清洁空气法》(1977年和1990年修订)规定的空气污染控制标准。在国外获得的车辆不太可能满足所有相关标准,因此对声称车辆符合这些标准的说法需保持怀疑。
不符合美国安全标准的车辆必须合规、出口或销毁。车主应安排运输并提前通知承运人车辆抵达日期以便进行海关清关。您可以聘请商业CBP经纪人处理入境事务。
美国二手车进口关税和税款
外国制造的车辆无论是新车还是二手车,通常按以下税率纳税:
- 汽车:2.5%
- 卡车:25%
- 摩托车:免费或2.4%
某些进口汽车可能还需要缴纳高油耗税,由进口商负责缴纳税款。
美国二手车进口文件
CBP清关需要托运人的原始提单、销售发票、国外登记证明以及EPA表格3520-1和DOT表格HS-7,以声明车辆排放和安全规定符合性。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需要通过独立商业进口商(ICI)进口,并完成必要修改。
所需的其他主要文件包括:
- 提单
- 英文发票
- ISF归档论坛
- 汽车所有权证或出口证书
- 进口商安全备案(ISF)表格
- 出口证明英文翻译
在国外工作的美国公民或政府雇员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免税进口车辆供短期使用,最长可达一年。若用于临时停留参加比赛等特定目的,则需要提供书面批准,并在90天内将车辆出口或缴纳保证金。
车龄低于25年的机动车辆必须符合所有适用的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否则必须由注册进口商(RI)对其进行改装以满足要求。对于不符合排放要求的车辆,除非在豁免或排除项下,否则也必须经由ICI完成相应整改。
适用排放标准的车辆范围如下:
- 1967年12月31日之后生产的汽油汽车和轻型卡车。
- 1974年12月31日之后生产的柴油汽车。
- 1975年12月31日以后生产的柴油轻型卡车。
- 1969年12月31日之后生产的重型发动机。
- 1977年12月31日以后生产的排量超过49立方厘米的摩托车。
凡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车辆,均不能合法进入美国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