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新疆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消息,日前,喀什地区已开通大病医疗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这项业务该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可申请提取多少钱?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解答↓
一、大病医疗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如何申请?
大病医疗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实行线下办理,提取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到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各县(市)管理部窗口提交申请。
二、大病医疗提取业务的适用对象和范围
适用对象:喀什地区缴存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双方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可以申请。
疾病范围:所患重大疾病病种,参照《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新疆办事处在职职工重大疾病(35重+25轻)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中规定的35种重度疾病,如:恶性肿瘤(重度)、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等,具体可咨询各县(市)管理部或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三、大病医疗提取业务的提取额度与申请条件
1.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报销后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即医疗费用实际发生额扣除医保报销部分后的差额,且至少留存提取申请人1个月的缴存余额。
2.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且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贴息贷款)或担保的。
四、申请大病医疗提取业务需要什么材料?
1.提取申请人及患者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个人银行卡;
3.提取申请人与患者的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
4.医疗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诊断证明(含患者姓名、疾病名称、诊断时间、病情描述等);
5.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及收费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及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纸质(含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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