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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湖项目区2024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认购公告

草湖项目区2024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认购公告 新疆创融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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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湖项目区配售型

保障性住房认购公告


为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切实解决辖区特定群体住房需求,依据《草湖项目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认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保障对象

本次配售保障对象包括以下符合认定标准的群体,需满足对应条件且未享受政策性住房或已退回、无商品住房。

1.住房困难家庭:户籍为草湖项目区或辖区城镇常住人口、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无商品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或已退回。

需提供材料:承诺书、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住房情况证明。

2.新招录职工:2023年及以后录入草湖项目区各团(场)镇职工队伍,入职不满3年、无商品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或已退回。

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所在团(场)镇/开发区职工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入职时间)、住房情况证明。

3.工薪收入群体:在草湖项目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及新市民、新青年,无商品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或已退回。

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就业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工资流水或收入证明等)、住房情况证明。

4.教师/医护人员:在草湖项目区学校、医院全职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无商品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或已退回。

需提供材料:学校/医院盖章的工作证明、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住房情况证明。

5.引进人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科技人才符合《草湖项目区人才引进分类目录》,经草湖项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无商品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或已退回。

需提供材料:人才引进审核备案材料、劳动合同、住房情况证明。

保障对象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按规定退原政策性住房。

二、房源信息

本次配售房源位于通州街以东、人民路以南、井冈大道以西、粤兵街以北,具体信息如下:

1.房源明细:涵盖1栋、5栋、8栋-15栋,包含660套房源,户型为二居室、三居室。

2.面积范围:建筑面积102-119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房屋实测面积为准。

3.价格区间:单价2800元/平方米-3500元/平方米,总房款 296000元-420000元,实行“一房一价”,具体房源价格以后续公示的《一房一价表》为准。

三、申请事宜

(一)受理时间

第一批选房报名截止时间至2025年12月30日晚上24点,2025年12月31日凌晨零点以后报名的人员,将放入下一批选房梯队。

(二)受理地点

1.线上申报渠道:“保障性住房服务平台”轮候库小程序、草湖项目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平台。

2.线下资料交至:创融城投营销中心(地图导航可到)

(三)咨询电话

0998-5639378(创融城投营销中心)

(四)监督电话

0998-6378552(草湖项目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需提交材料

1.通用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住房情况证明、承诺书。

2.专项材料

(1)优先选房群体:烈士家属、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等家庭提供对应佐证材料。

(2)新招录职工:补充所在单位职工管理部门出具的入职证明(注明入职时间)。

(3)工薪收入群体:补充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或工资流水(任选其一)。

(4)教师/医护人员:补充学校/医院盖章的工作证明、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

(5)引进人才:补充人才引进审核备案材料、劳动合同。

四、认购流程

1.线上申报:申请人通过“保障性住房服务平台”轮候库小程序或草湖项目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平台填写家庭信息、上传材料扫描件后提交申请。

2.线下核验:申请人需在轮候库平台或小程序审核通过后携带原件到线下受理点核验,工作人员核对“线上材料与原件一致性”,核验通过后出具《材料接收回执》。

3.资格审核: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当场出具《补正通知书》, 申请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4.选房顺序:创融城投统一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摇号工作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邀请申购家庭代表、政府相关部门代表等参加,申请家庭按照摇取的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选定后现场缴纳购房定金并签订认购协议。申购家庭放弃或未在规定期限内选房的,选房资格作废。申购家庭放弃选房的,按选房顺序号依次递补。

其中烈士家属、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等家庭可优先选房(需提供烈士证、荣誉证书等),选房顺序在普通选房前,单独进行摇号,按其顺序进行优先选房。

5.选房办理: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到创融城投营销中心签到,按确定选房顺序选定房源后,现场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缴纳认购金(不超过总房款15%,出具定金收据),认购金退还条件按照认购协议约定执行。申请人放弃选房或未在规定期限内选房的;选房资格轮候(轮候期为1年,1年内可参与1次补选)。开发单位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预售)》并办理备案手续。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认购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资格审核、公示、选房等环节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异议反馈邮箱

chxmqzjjjgk@163.com。

2.申请人需如实提交材料,瞒报、弄虚作假获取资格的,将取消申购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草湖项目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自治区、兵团相关政策执行。

六、公告发布渠道

本公告同步发布于官方网站、创融城投公众号、创融城投营销中心公示栏,公示内容长期有效,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同一渠道发布,请申请人持续关注。


附件1:草湖项目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草湖项目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3:草湖项目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信息表

附件4:草湖项目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小区效果图


新疆创融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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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创融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正式成立,其所处的新疆喀什草湖镇地理位置优越,注册资金达壹亿元整,坚实的资金基础为后续的发展和业务拓展筑牢根基,在城市建设与投资领域持续深耕,逐步成长为区域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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