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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中国船只征收三项新附加费,10月14日生效
2025-10-04 14:46 星期六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10月3日宣布,将从2025年10月14日起对中国拥有、运营或建造的船舶收取新费用。
具体规定为:由中国企业拥有或运营的船舶,每净吨收取50美元;在中国建造的船舶,按每净吨18美元或每个卸载集装箱120美元中的较高者收费;所有在外国建造的汽车运输船或滚装船,每净吨收取14美元。
船舶运营方必须在抵达美国前通过财政部的Pay.gov系统完成缴费,未缴费的船只不得装卸货物或获准离港。申报时需提交船名、预计到港时间、国际识别编号等信息。
部分船舶可免除此项费用,包括参与美国海事安全计划的船只、空载船舶、小型船舶以及仅用于出口散货的船舶。若能提供在美国造船厂订造新船的证明,还可申请最长三年的费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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