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分享
商务部:对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进口的共聚聚甲醛征收反倾销税
2025-05-18 13:36 星期日
2024年5月19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来自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启动反倾销调查。目前调查已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调查机构作出最终裁定。 一、最终裁定结果为:确认上述国家和地区进口的共聚聚甲醛存在低价倾销行为,导致中国国内相关产业遭受实质性损害,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二、基于《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已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建议征收反倾销税。根据该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5年5月1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正式征收反倾销税。
新闻推荐 查看更多
大数新闻社群
7x24h跨境新闻推送
加入卖家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