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近期裁定,在针对中国卖家的商标侵权临时限制令(TRO)案件中,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起诉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原告须严格依据《海牙送达公约》程序递送正式文书。这一流程耗时漫长,远超TRO通常的14天有效期,使得“广撒网”式的批量诉讼在纽约等三州难以操作,为卖家提供了关键抗辩依据。但需注意,该判例目前仅适用于特定司法辖区,在伊利诺伊州、加州等其他TRO高发地区,原有送达方式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