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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出台新规:互联网平台禁止为排挤对手亏本卖货,鲜活、临期等例外
2025-12-20 17:51 星期六
12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出台《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新规规定:平台和平台上的商家不得为了打压竞争对手或垄断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否则将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但以下情形不在此限:销售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临期商品,以及有正当理由的服务降价。同时,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低价销售,否则也属于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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